第二章
08
“为什么?”
比夫的心里总是冒出这个问题,他从不曾注意,这个问题仿如他血管中的血液。他想到了不同的人、不同的物体、不同的思想,随即这个问题就会在他心里涌出来。午夜,昏暗的早晨,中午。希特勒和关于战争的谣言。猪腰肉和啤酒税。这些通通都会让他问一句“为什么”。他对哑巴这个谜尤为感兴趣。比如说,为什么辛格要坐火车离开,而且,他向他打听他的去向时,哑巴为什么要假装听不懂他的问题?为什么每个人都坚持把哑巴想成他们理想中的模样(但其实这只是个奇怪的误会)?辛格一天来三次,都坐在中间的桌边。除了卷心菜和牡蛎,你在他面前摆上什么,他就吃什么。周围人声鼎沸,只有他一个人沉默无语。他最喜欢吃柔软绿色的金甲豆,他用叉子尖插住金甲豆,还用饼干蘸着豆汁吃。
比夫也会思考死亡。出了件怪事。有一天,他在浴室柜中翻找东西的时候,找到了一瓶花露水,他把艾丽斯的化妆品给露西尔送去,却落下了这瓶花露水。他若有所思地把那瓶花露水握在手中。她已经死了四个月了,每个月都好像是一年那么漫长,而他终日虚度。他很少想到她。
比夫打开花露水瓶。他赤裸着上身站在镜子前面,将一些花露水洒在长满毛发的深色腋窝中。香气扑鼻,他不由得僵住了。他和镜中的自己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神,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。香气带来了一连串回忆,让他惊愕不已,倒不是因为那些记忆是如此清晰,而是因为昔日数年的回忆全都一股脑儿完完整整地涌上心头。比夫揉揉鼻子,斜睨着他自己。死亡将他们分开。他在心里感受着他和她生活的每时每刻。此时此刻,只要过去是完整的,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就是完整的。比夫猛地别开脸。
卧室都收拾干净了,现在只属于他一个人。从前,房间里一直不雅观,装饰俗艳,还死气沉沉。总有袜子、穿了洞的粉红色人造丝短裤挂在横贯房间的绳子上晾着。铁床锈迹斑斑,铁皮都剥落了,上面摆着肮脏的花边枕头。还总有一只骨瘦如柴的猫从楼下跑上来,弓着背,凄惨地在污水桶上蹭来蹭去。
所有这一切都变了。他把铁床扔了,换了张沙发床。地上铺着红色厚地毯。他甚至还买了一块漂亮的中国蓝布,挂在裂缝最多的那面墙上。他还启封了壁炉,在里面铺了一层松木。壁炉架上摆着一张贝贝的小照片和一场彩色画片,那张画片里有一个小男孩,穿着天鹅绒衣服,双手捧着一个球。角落里有一个玻璃柜,摆放的都是他收藏的小玩意儿,有蝴蝶标本、珍惜的箭头,还有一块奇怪的石头,形如人的侧脸。沙发床上放着蓝丝绸垫子,他借用露西尔的缝纫机,做了深红色的窗帘,挂在窗户上。他热爱这个房间。这里不仅舒适,还很低调。桌上有一个日本宝塔,被风一吹,宝塔上的玻璃垂饰就会发出奇怪的叮当声。
这个房间里没有一样东西能让他想到她。但他经常拔出花露水的瓶塞,用瓶塞轻触他的耳垂或手腕。伴随着阵阵香气,他陷入了缓慢的沉思中。过去的存在感在他心里越发强烈。记忆就如同建筑一样,在他心里搭建起来。在他用来存放旅游纪念品的盒子里,他碰巧找到了他们在婚前拍的照片。有艾丽斯坐在雏菊田中。有艾丽斯和他一起在河上泛舟。在众多纪念品中,还有一个他母亲的大束发夹。他小时候就喜欢看她梳理那一头黑色长发。他以前觉得发夹的形状与女人的曲线差不多,他有时候就把它们当成娃娃来玩。那个时候,他有个雪茄盒,里面装满了各种小玩意儿。他喜欢美丽花布的触感和颜色,会坐在餐桌下面摆弄那些小玩意儿,一玩就是几个钟头。在他六岁的时候,他母亲就把那些小玩意儿收走了。她长得人高马大,像男人一样有责任感。她是最爱他的人。就算是现在,他有时候也会梦到她。而且,他始终戴着她那枚破旧的金结婚戒指。
除了花露水,他在橱柜里还找到了一瓶艾丽斯长期用来染头发的柠檬染发剂。有一天,他用染发剂给自己染发。用了这瓶柠檬染发剂,他那头夹杂着少许白发的深色头发看来蓬松浓密。他很喜欢。他不再用以前那种防脱发的头油,而是改成定期使用柠檬染发剂。他以前常常嘲笑艾丽斯老有古怪的念头,现在,他自己也变成这样了。为什么?
每天早晨,住在楼下的黑人男孩路易斯都会给他端来一杯咖啡,让他在床上喝。他常常靠在枕头上坐一个钟头才起床穿衣服。他会抽一根雪茄,看着太阳在墙壁上投下各种形状的影子。他陷入沉思,用食指扣着长而弯曲的脚趾。往事历历,都在他的心间。
然后,从中午到次日凌晨五点,他一直都会在楼下工作。到了礼拜日,他更是要忙上一整天。生意很不好做。很多时候,生意都不景气。不过,到了吃饭时间,餐馆里通常都坐满了人,他每天站在收款机后面,能看到数百个熟人。
“你为什么总是站在那儿沉思?”杰克·布朗特问他,“你真像个德国的犹太人。”
“我有八分之一的犹太血统。”比夫说,“我母亲的祖父是犹太人,来自阿姆斯特丹。不过,就我所知,我的其他家人都是苏格兰和爱尔兰血统。”
这一天是礼拜日的上午。顾客坐在桌边消磨时间,烟草的烟雾弥漫,报纸的哗啦声此起彼伏。有些人在角落的小隔间里掷骰子,不过并不吵闹。
“辛格呢?”比夫问,“你今天早晨不去他那里吗?”
布朗特立即板起面孔。他猝然向前一探头。他们算是吵架了吗?只是,哑巴如何吵架?不是的,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。布朗特有时候闲荡一会儿,表现得就好像在与自己争论。但他很快就会去找哑巴,他一向都是这样的。他们两个会一起到餐馆来。
“你的日子过得挺滋润呀。每天只是在收款机后面站着,摊开手掌收钱就万事大吉了。”
比夫不以为然。他用手肘支撑起身体,眯起眼。“我们来认真谈谈吧。你到底想要什么?”
布朗特砰一声拍打柜台。他的双手温热,肥大而粗糙。“啤酒。再来点花生酱夹心奶酪饼干。”
“我问的不是这个。”比夫道,“但还是以后再说吧。”
这个男人是个谜,总是变化无常。他依然会喝很多酒,但他并不像有的人一样,被酒精摧垮。他的眼周时常布满血丝,而且时不时会紧张地回头看。他的脑袋又大又重,脖子却很细。他就是那种连小孩子都会嘲笑的对象,就连狗狗见了他,都恨不得咬上两口。然而,当他遭到嘲笑,就会深深受到伤害,因此变得声音沙哑刺耳,活像个小丑。而且,他总是怀疑别人在嘲笑他。
比夫若有所思地摇摇头。“说吧。”他道,“你为什么偏要留在游乐场?你完全可以找到别的工作呀。你可以在我这里做兼职。”
“老天!就算你把这个该死的餐馆给我,我也不会守在那个收款机后面。”
又来了。这家伙就是这么招人讨厌。他根本就不可能有朋友,甚至都不能好好与人相处。
“正经点。”比夫道。
一个顾客拿着账单过来付账,他找给人家零钱。整个餐馆依然很安静。布朗特有些心神不宁。比夫感觉他就要走了,很想留住他。他从柜台后面的架子上拿了两支雪茄,请布朗特抽一支。他谨慎地在心里过滤掉很多问题,最后,问道:
“如果你能选择一段历史时期,那你会选择生活在哪个时代?”
布朗特用宽大湿润的舌头舔舔他的小胡子。“如果让你选择,你是想做个一本正经的人,还是永远都不再问问题?”
“别扯开话题。”比夫坚持,“你好好想一想。”
他把脑袋歪向一边,低下头。他很喜欢听别人谈论这个话题。他自己会选择古希腊。穿着凉鞋,在蔚蓝的爱琴海边漫步,身穿宽松束腰长袍。周围都是孩子们。还可以去大理石浴室洗澡,在神庙中沉思。
“我可能会选秘鲁的印加人吧。”
比夫端详着他,像是想要看穿他的心。他看到布朗特被太阳晒得皮肤黝黑,脸上光滑无毛,小臂上戴着一只黄金宝石手镯。他闭上眼睛,感觉布朗特像极了印加人。可等他再次看着他,印加人的形象便消失了。他那两撇异乎寻常的小胡子与他的五官极不相称,他还总是抽动肩膀,细弱脖子上的喉结清晰可见,还有他那条宽松下垂的裤子。这些都使他和印加人挨不上边,但不相似之处又不止如此。
“或许我可以回到一七七五年。”
“生活在那个时候很不错。”比夫表示同意。
布朗特忸怩地拖着脚。他的表情阴郁,毫无半点高兴的神情。他要走了。比夫立马出言挽留他。“跟我说说,你为什么会来这个镇子?”话一出口,他就意识到这个问题问得欠妥当,他很为自己失望。然而,这个男人究竟为何来到这样一个地方,真的很令人奇怪。
“这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上帝的真理。”
他们都靠在柜台上,安静地站了一会儿。角落里的掷骰子游戏已经结束了。第一份晚餐特价菜长岛鸭肉已经被端去给A&P商店的老板了。收音机里播放的既像是教堂里的布道,又很像节奏很强的爵士音乐。
布朗特突然向前探身,闻闻比夫的脸。
“你喷香水了?”
“是剃须香液。”比夫沉着地说。
他再也留不住布朗特了。这家伙准备走了。他稍后会和辛格一起来。总是这样。他很想让布朗特说说他的身世,这样他心里那些关于他的疑问就能得到解答了。但布朗特永远不会好好说话,对哑巴除外。这可真是件怪事。
“谢谢你的雪茄。”布朗特说,“待会儿见。”
“再见。”
比夫看着布朗特左右摇摆,迈着水手式的步伐,向大门走去。然后,比夫开始做他的工作。他看看橱窗里的招贴牌。当日菜单贴在玻璃上,配有花色配菜的一道特价菜摆出来,好招徕鼓了。那道菜看起来糟糕透顶,看着就恶心。鸭肉的汤汁流进了小红莓果酱里,一只苍蝇落在甜点上。
“路易斯!”他喊道,“快把那道菜从橱窗里拿出来。把那个红色陶碗给我,再拿点水果来。”
他按照色彩规律,别出心裁地摆放了水果。最后,他终于对自己的作品感到满意。他去了厨房,和厨师聊了几句。他掀起锅盖,闻闻锅中的食物。他并不乐于这么做。以前,这工作都是由艾丽斯做的。他可不喜欢。他一看到油腻的水槽,底部积攒了很多食物残渣,就觉得恶心。他写好第二天的菜单和订单。他很高兴离开厨房,再次站到收款机后面。
露西尔和贝贝会来吃礼拜日午餐。那孩子还没有完全康复。她的头上依然缠着绷带,医生说下个月才能拆。现在,她的头上缠着一圈圈纱布,金色卷发不见了,她的头因此显得光秃秃的。
“宝贝,快和比夫姨丈打招呼。”露西尔催促道。
贝贝立马变得焦躁,生气起来。“宝贝,快和比夫姨丈打招呼。”她无力地说。
露西尔要脱掉她那件礼拜日才穿的外套,她却挣扎着,极不合作。“乖呀。”露西尔不停地说,“你得把衣服脱掉,不然等出去的时候,你该得肺炎了。现在,乖乖听话。”
比夫解决了这件事。他给了贝贝一块糖果口香糖,哄着她把外套脱了下来。她刚才和露西尔一番挣扎,把裙子都弄皱了。他把她的裙子抚平,把过肩弄正。他重新系了她的腰带,把蝴蝶结调整到正确的形状。然后,他轻轻拍了拍她的小屁股。“今天有草莓冰激凌吃哟。”他说。
“巴塞洛缪,你还真是当好妈妈的料。”
“谢谢。”比夫说,“我权当是赞美了。”
“我们刚才去了主日学校和教堂。贝贝,现在给比夫姨丈说说,你刚刚学到的那段《圣经》。”
那孩子有些犹豫,撅起嘴。“耶稣哭了。”到最后,她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语气极为轻蔑,听起来特别可怕。
“要不要去找路易斯?”比夫问,“他在后面的厨房。”
“我想找威利,我想听他吹口琴。”
“贝贝,你是故意找不痛快吧。”露西尔不耐烦地说,“你明明知道威利不在,威利去坐监了。”
“还有路易斯呢。”比如说,“他也会吹口琴呢。去告诉他把冰激凌准备好,再让他给你吹一段。”
贝贝拖着一只脚,向厨房走去。露西尔把她的帽子放在柜台上。她的眼中噙着泪水。“你知道我一向都是这么说的:一个孩子要是干干净净的,被照顾得很好,那么,那孩子就会可爱又聪明。但要是邋里邋遢,又很丑,肯定成不了大器。我是想说,贝贝没了头发,脑袋上缠着绷带,觉得很丢脸,所以她无论做什么都是别别扭扭的。她不练习朗诵,反正就是什么都不肯做。她整日吵闹,我都拿她没办法了。”
“你要是不再找茬,她就没事了。”
最后,他安排她们坐在窗边的简易单间里。露西尔要了一份特价菜,给贝贝的则是一份切成碎末的鸡胸肉、奶油小麦和胡萝卜。她摆弄着她的食物,把牛奶溅到了她的小连衣裙上。他一直陪她们到高峰时段。最后,他不得不站起来,去张罗一切。
人们都在吃东西。人们张开嘴巴,把食物送进嘴里。他不久前读过一句话。怎么说的来着?所谓生命,不过是摄入、吸收营养和繁殖。餐馆里人头攒动。收音机里播放着强劲的爵士音乐。
过了一会儿,他一直在等的两个人来了。辛格先走进餐馆大门,他穿着合身的礼拜日西装,整洁干净,优雅帅气。布朗特跟在他身后。他们这样一前一后走进来,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。他们坐在常坐的桌边,布朗特边说边津津有味地吃着,辛格则彬彬有礼地看着他。他们吃完饭,到收款机边上待了一会儿。然后,在他们走出去的时候,他又注意到他们走路的方式很不对劲,他的心中充满了疑问。这是怎么回事?忽然之间,一段回忆自他心底深处浮现出来,令他惊诧不已。他想起辛格以前有时候和一个肥胖的聋哑痴呆患者一起走路上班,就是那个在查尔斯·帕克店里做糖果的邋遢希腊人。藏书网
那个希腊人一直走在前面,辛格则跟在后面。他们从来都不来餐馆,所以他以前从未注意到他们。但他为什么以前就没想起来呢?他一直都对哑巴充满好奇,却忽略了这个方面。这分明就是把一个地方的风景都看遍了,却偏偏漏掉了三只跳舞的大象。但这一点,到底重不重要呢?
比夫眯起眼。辛格以前怎么样根本无足轻重。重要的是布朗克和米克把他视作他们心目中的上帝。他是个哑巴,他们想要他有什么样的品质,就可以把那些品质安在他身上。没错。但这种怪事是怎么发生的呢?又为什么会发生?
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人走进来,比夫请他喝了一杯威士忌。但他不喜欢和任何人说话。礼拜日午餐是家庭套餐。平时,男人们在晚上独自出来喝啤酒,到了礼拜日,他们就会带上妻儿一起出来吃饭,一般都要用到他们放在后面的婴儿高脚椅。此刻是两点半,很多桌都坐满了人,不过午饭时间就快结束了。比夫站了四个小时,这会儿累坏了。他以前常常站上十四到十六个钟头也不觉得累。但他现在上了年纪。他很老了。这一点毫无疑问。或许该说他成熟了。不是老了。当然不是。他现在还没有老。说话声在他的耳畔变大又消退。成熟。他的眼睛有些疼痛,这就好像他心中翻搅着狂热的情感,让一切都显得太过明亮和刺目。
他对一个女招待说:“过来替我一会儿,可以吗?我出去一趟。”
因为今天是礼拜日的缘故,街上很空荡。阳光明晃晃的,天气却很冷。比夫拉紧外套的衣领,包住脖子。整条街上只有他一个人,他感觉很别扭。冷风从河边吹来。他应该转身,待在餐馆,毕竟那里才是他的地方。他其实根本没有理由去他想去的那个地方。最近的四个礼拜日,他都会这么做。他在街区中米克可能出现的地方溜达,只为了能碰见她。这样做真的是很不对劲,太不应该了。没错,不应该。
他缓缓地在她家对面的人行道上走着。上个礼拜日,她在前门台阶上看报纸上的连环漫画。但这次,他飞快地向她家瞥了一眼,却没有见到她。他把毡帽的帽檐向下拉,遮住眼睛。或许她过一会儿会去餐馆。一般情况下,到了礼拜日,吃完了晚饭,她会来喝热巧克力,还会到辛格那一桌待会儿。她在礼拜日的装束与平时的蓝裙毛衣不同,她会穿酒红色的丝绸裙子,只是花边衣领有些褪色。有一次,她还穿了丝袜,只是都抽丝了。他一直很想为她准备些什么,想要送东西给她。不仅仅是可以吃的圣代或糖果,而是真正的好东西。他想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给她,而这正是他的全部期望。比夫的嘴巴有些麻木。他并没有做错事,却被怪异的内疚折磨得痛苦难当。为什么?为什么所有男人心里都怀有不可名状的黑暗的内疚感?
在回家的路上,比夫看到一枚一分硬币半掩在排水沟的垃圾中。他为人节俭,便把钱捡起来,用手帕把硬币擦干净,放进他随身携带的黑色钱袋中。他回到餐馆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,生意不好做,餐馆里连一个顾客都没有。
下午五点左右,生意总算有了点起色。他最近雇来做兼职的男孩提早来了。那孩子叫哈里·米诺维兹,与米克、贝贝住在同一个街区。他在报纸上登了招聘广告,一共有十一个人来应聘,哈里是最佳选择。对他这个年龄的男孩而言,他发育良好、干净整洁。面试的时候,比夫在和那男孩说话的时候注意到了他的牙齿。若要评判一个人,从他的牙齿就能看出一二。他的牙齿大而洁白,十分干净。哈里戴眼镜,不过这并不妨碍工作。他母亲在这条街上的一家裁缝铺工作,每周赚十美元,哈里是家里的独子。
“哈里啊,”比夫说,“你也来了一个礼拜了。你觉得你喜欢这里的工作吗?”
“当然,先生。我当然喜欢。”
比夫转动手指上的戒指。“我想想啊。你几点放学?”
“三点,先生。”
“那你倒是还有几个小时的学习和娱乐时间。我这里是从六点到十点。你的觉够睡吗?”
“够了。我用不着睡太久。”
“孩子,像你这个年纪,要睡九个半小时才足够。睡得好,才能有好身体。”
他忽然感觉有点尴尬。或许哈里会认为他是多管闲事。他的确是有点多事了。他正准备别过脸,却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“你上的是职业学校?”
哈里点点头,用衣袖蹭蹭眼镜。
“我想想啊。我认识那里的很多学生。有阿尔瓦·理查兹,我和他父亲是老相识。还有玛吉·亨利。对了,还有个孩子叫米克·凯利......”他感觉耳朵如同着火了一般。他很清楚自己是个白痴。他很想转身走开,可他只是站着不动,笑眯眯地用拇指按压鼻子。“你认识她吗?”他弱弱地问。
“认识。我就住在她家隔壁。不过在学校里,我快毕业了,她才刚入学。”
比夫牢牢记住这个细微的信息,要等到独自一人时再好好想想。“这会儿不会有太多客人。”他匆匆地说,“现在就由你来打理吧。你已经掌握这里的情况了。你只要多留意喝啤酒的顾客,记下他们喝了多少,这样你就不用问他们,任由他们乱说了。找零钱时不要着急,还有,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。”
比夫把自己关在他在楼下的房间。他把文件都放在那里。那个房间只有一扇小窗,从小窗可以看到一条小巷。屋里很冷,有股霉味。一摞摞报纸一直堆到天花板。他自制的文件柜遮住了一面墙。房门边有一把老式摇椅和一张小桌,桌上摆着一把剪刀、一本字典和一把曼陀林琴。房间里堆满了报纸,不管是向哪个方向,最多只能迈出两步。比夫坐在摇椅上摇晃着,懒洋洋地拨弄着曼陀林琴的琴弦。他闭着眼,用哀伤的声音唱了起来:
我去动物展览会
那里有飞鸟,也有走兽,
月光下有一只老狒狒
正在梳理它那身赤褐色的毛发
唱到最后,他拨弄了一下琴弦,琴声颤动着在寒冷中归于平静。
不如收养几个孩子。一个男孩,再加上一个女孩。三四岁,那样的话,他们就会把他当成亲生父亲。他们的父亲。我们的父亲。小女孩要像三四岁的米克(或者像贝贝?)。要有浑圆的小脸蛋,灰色的眼睛,还要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。他会给她做衣服,要粉色的连衣裙,过肩和衣袖上要有精致的装饰衣褶,搭配丝袜和白色鹿皮鞋。到了冬天,则要一件小小的穿红丝绒外套、戴帽子,再戴个手笼。至于那个男孩,要有一头乌黑的头发,跟在他身后走,事事都要模仿他。夏天的时候,他们三个就去海湾的小别墅避暑,他会给两个孩子穿上日光浴装,小心翼翼地带他们到碧绿的浅滩中戏水。就这样,他渐渐变老,他们则日益长大。我们的父亲。他们会缠着他问各种问题,他就会一一解答。
为什么不呢?
比夫再次拿起曼陀林琴。“嘟—滴—啼—啼,啼—滴,彩色洋娃娃的婚礼。”他用曼陀林琴弹起了副歌。他唱了整首歌,还随着曲子摇动双脚。然后,他弹了《卡蒂》和《爱的甜蜜老歌》。这些歌曲就跟那瓶花露水一样,勾起了他的回忆。他回想起了一切。头一年,他很幸福,她似乎也很幸福。他们在三个月里一共把床弄塌了两次。他却并不知道,她一直都在心里盘算如何省下一个五分硬币,或是如何挤出一枚一角硬币。后来,他和利奥、和其他女孩子在她的地方厮混。那些女孩叫吉普、玛德琳和卢。后来,他忽然不行了。他再也不能和任何女人躺在一起。老天!一开始,看起来就好像世界末日到了。
露西尔总是理解所有事情。她很清楚艾丽斯是个什么样的女人。或许,她也了解他。露西尔劝他们离婚,她尽了全力去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。
比夫忽然一皱眉。他连忙把手从琴弦上收回,因此,这首曲子缺了几个音。他紧张地坐在椅子上。跟着,他忽然轻声笑了。他怎么会想到那些事呢?天呐,天呐!在他二十九岁生日那天,露西尔要他看完牙医后去她的公寓。他以为会收到小礼物,比如一盘樱桃馅饼或是一件上好的衬衫。她在门口迎接他,非要蒙上他的眼睛,才让他进屋。然后,她说她马上就回来。房间里静悄悄的,他听到她在来回走动,听到她走进厨房之后,他放了个屁。他蒙着眼站在房间里,放了好几个屁。跟着,他忽然意识到屋里还有别人。只听一阵窃笑,随即爆发出哄笑声,他只觉得震耳发聩。这个时候,露西尔回来了,解开了他的眼罩。她用盘子捧着一个焦糖蛋糕,房间里都是人。有勒罗伊,自然还有艾丽斯,此外还有很多人。他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他愣愣地站在那儿接受众人的注视,连耳朵根子都烧红了。他们取笑他,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简直糟糕得就如同他母亲去世的时候,反正他就是这么认为的。那天夜里,他喝了一夸脱威士忌。那之后的几个星期简直苦不堪言——天啊!
比夫冷笑一声。他在曼陀林琴上弹了几个音,开始唱一首欢快的牛仔歌曲。他的声音是圆润的男高音,他闭着眼睛唱着。房间里十分昏暗。潮湿的寒意刺骨,他的腿有风湿病,此时疼得厉害。
他终于将曼陀林琴放在一边,缓缓地在黑暗中摇晃着。死亡。有时候,他在这间屋子里,几乎能感觉到死亡就跟他在一起。他坐在椅子上摇晃着。他都理解什么呢?什么都不理解。他要去何处?他无处可去。他想要什么?他想要知道。想要知道什么呢?想要知道意义何在。为什么?这是个谜。
断续的画面如同分散开来的七巧板,出现在他的脑海中。艾丽斯在浴缸中用肥皂擦洗身体。墨索里尼的脸部照片。米克用婴儿车推着那个婴儿。橱窗里的烤火鸡。布朗特的嘴。辛格的脸。他感觉自己在等待。此时,房间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。他听到路易斯在厨房里唱歌。
比夫站起来,按住扶手,不让椅子继续摇晃。他打开房门,走进温暖明亮的走廊。他想起米克说不定已经来了。他抚平衣服,向后捋捋头发。暖意和活力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。餐馆里十分喧闹。人们有的在喝啤酒,有的在吃礼拜日晚餐。他亲切地对小哈里笑笑,站在收款机后面。他细细地环视整个餐馆,只见餐馆坐满了人,人声鼎沸。橱窗里的那碗水果摆放得很是优雅,颇具艺术感。他望着大门,继续用富有经验的眼睛关注着整个房间。他留意着餐馆里的所有动静,专心地等待着。辛格终于来了,用银色铅笔写道他得了感冒,只要一碗汤和一杯威士忌。不过米克没有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