梦里全是他,梦里没有一个他。
一花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他的身影,却偏偏不见那人。
真的是世事一场大梦,人生几度秋凉。
当她终于睡够了醒来,才发现,已经整整过去一千年了。
那时候,言念还没有归来,那时候神界冰冷的只有她与雪神,那时候她比在蓬莱岛的时候还能睡,往往一梦千年。
如今,在这生生世世的轮回中,木兮反而是得到了一些做人的快乐。
“念之,下辈子我们去哪里?”
靠在身侧人的肩头,木兮懒洋洋问道。
言念沉默了一会儿,说道:“你在那里,我就在哪里。”
似乎早已经料到了身侧人会这般回答,木兮伸了个懒腰,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,蜷缩在言念的怀中,轻声说道:
“司命给我看了几个命簿的线,我说给你听呀,好不好?”
“好。”
“少年时候你尚是一介无父无母寒门书生,茅草屋里苦读圣贤书遇一妙龄女子,自称微生,微生是姓,无名,也是孤女。她喜欢听你读书,一听就能睡着,她搜罗很多兵书,史书等名贵书简,最后在你诱骗之下嫁他为妻。他知晓你非人类,还是喜欢上了。最后被迫娶了丞相之女,改朝换代,成为皇帝,她生子,也决绝离去。在漫长的后半生,是皇后陪他而过,他生死相依的还是皇后。至死才懂得。”
“我不喜欢这个故事,我不会让你这般与我错过的。”
言念的声音很是温柔,语气中却是斩钉截铁的坚定。木兮有点讪讪,心里暗暗骂道这司命选的是什么命运,清清嗓子道:
“我也不喜欢这个,我给你念下一个吧,念之。”
“出身显赫,侯府嫡女,其父定远侯盛是开国将军,其母是云仪郡主。自幼没有得不到的,最先吸引盛世的是长生的冷漠,之后是皮囊,最后是才华,她以为他生来冷淡,于是就将所有的暖都给了他,临走之前仍旧没有暖热他的心,在她及笄之年许她终生,桃花灼灼,终是迷失了。”
“呸呸呸,这个不好,换下一个......”不等言念发言,木兮只觉得脸上烧得很,连忙换下一个——
“这一世你是小世子,一直活得清楚明白,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,自幼失母,懂得露拙,善于蛰伏与等待,似乎一直是在大皇子的光环之下,实际上才是最大的boss,能够理解他的父皇的无可奈何,却不愿苟同,渴望得一真心相伴之人,等待他的女孩长大,在漫长的十三年等待中从未生过一丝抱怨,始终坚信盛世会回到自己身边。因为,哪怕是九五至尊也有求而不得之时,于是从未想过得那皇位。于是最后被上位者给KO了......”
额,这都是什么剧情!
(ー`′ー)
木兮很是生气,一挥手,将命簿扔到一边,决定等回来后要好好收拾收拾司命,这写的都是什么呀,忽然想起自己过往的几辈子,越发觉得不满意。
月明星稀的夜晚,璇树,绛树,珠玉树缀满的是炫目的珍珠宝玉的,黑夜中借着皎洁的月光熠熠发亮......
借着月光,痴迷地看着自家小姑娘的言念似乎也察觉到了木兮的不快,于是摸了摸小家伙气嘟嘟的小脸,轻声道:
“不如听我讲一个故事吧。”
“好呀好呀φ(≧ω≦*)?”
“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:最纯白的天使由最黑暗的恶魔养成,到底这是恶魔的救赎,还是天使的悲哀。最先沦陷的人,又是谁?
她自睁眼所见,便是这眉眼如画,身似长玉的翩翩男子。她不知道他多大,只知道这是她认识的第一人,也是这漫漫三百年唯一陪她的人。他唤她忘初,他让她唤她了悟哥哥。
这偌大的宫殿,名为寒玉宫,又名冰窟。三面是四季不融化的雪山,一面是永远郁郁葱葱的幽幽森林。而这寒玉宫内,又,华丽的紧,却也冰冷的很,寒玉材质的柱子撑起琉璃瓦的屋宇,自下而上的玉石台阶66级直通大殿。华羽铺就的玉床,一干侍从,皆是傀儡而成,干活倒是利索,却缺了几分人性,甚是无趣。
她的名字是他给的,忘初。她会叫的第一个名字,是了悟。她对世界的每一点认知,都是他教的。她全心全意的信任着他。而他,永远给她最好的。
忘初眼里的心里的世界,是那样纯白美好,温暖和平。她心里的了悟,是世界最好的人,没有之一。不过,她也没见过旁人。忘初从未出过寒玉宫,少时好奇,不是没闹过,不过每每此时,总被了悟用别的稀奇玩意勾去注意力。实在闹得紧了,了悟便以外面危险草草搪塞而过。终有一日,忘初贪玩进了这幽幽老林,离了这寒玉宫。而命运的齿轮,也正缓缓转动。
黑鸦飞过,只见一处楼宇,像极了白玉宫,除了颜色。这出,入目皆为黑金,恢宏大气之外,总觉得阴森森。黑鸦落地化为人形,匆匆进殿,一时竟无人注意到忘初,竟让忘初这般轻易入了殿。那高高在上的,不是了悟又是谁,只是那周遭的气息,不寒而栗,哪还是寒玉宫那温润如玉的了悟哥哥,分明是锁魂的阎罗王。她惊慌失措,第一反应竟是闭眼,只希望这不过是一场梦魇,梦醒后那个干净温暖的了悟哥哥会专注的看着她,言笑晏晏。哪是这副没有心肝的冷血魔头......”
木兮听得入了迷,但是言念却忽然听了下来,看着一脸怨妇模样的小丫头,不禁哑然失笑:“就这么想听下去?”
看着如同小鸡啄米般拼命点头的木兮,言念却是话锋一转,讲了另一个全新的故事:
“山里的风总是有点冷,半山腰的茅草屋摇摇晃晃,屋里的香油灯随风摇曳,火苗忽高忽低,放着油灯的桌子上也放着页脚也有些磨损的书,桌前的书生布衣在身,只十八九的年龄,却温润如玉,眉眼间的正气到是令人神往,而周身的贵气却令人侧目,竟是一副郎艳独绝的好模样。
“...何为则民服?...举直错诸枉...”
只见少年喃喃自语,似在沉思。
泛黄的书卷上赫然而见的是《论语》二字。
只见夜越来越深,狼嚎声隐隐约约,一阵幽风夹裹着淡淡幽香吹进这破败的茅草屋,吹灭了这唯一的光亮。
黑夜里,书生到未见慌张,只是微微一顿,便摸索着拿出火折子重新点亮了灯,伴随着光明的再一次到来,一个披散着如墨乌发,身着白衣的妙龄女子莲步微挪,款款而来,这淡淡幽香也伴之随之,竟是这女子身上的。
书生头也未抬,指尖微动,竟又翻看起了那本书卷。
“不知姑娘光临寒舍,所为何事?”书生开口,礼貌中却带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与一丝不易察觉的杀气。
“你不怕我是那剜心的妖怪吗?我可是最喜欢公子这幅好皮囊了”
糯软的童音强装着惑人女妖精的妩媚声线,不伦不类的腔调竟让书生眉间微动,轻轻笑了出来。
“哪里来的女娃娃,这不是你待的地方,回家找你阿娘去。”放缓了的声调,刻意中带着难掩的温柔。
“你待得为何我待不得?何况,何况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。你,你不要赶我走。”
前半句还带着几分强撑的胆大,后半句已隐隐带着哭腔了。
书生抬头看了这装神弄鬼的小姑娘,忽然幽幽开口,
“我可是最喜欢吃小孩子的心脏了,尤其是你这样长得水灵灵的,一定很好......”
话还未说完,只听“哇”的一声,小女娃哭的梨花带雨,涕泪四流。
“哈哈,胆子这般小,还敢装神弄鬼。”
小女娃这泪水,是说停就停。摸了把脸就大摇大摆的坐在了草屋里唯一的床上。抽噎着说——
“反正,反正我不管,我就要在这休息了。”
书生看了看女孩冻得红通通的小脚,眼神暗了暗,未语,算是默认了。
已经是晚秋了,山腰不同山下,夜间的风已有些刺骨,起身,关紧了唯一的窗户。
感觉过了好久,久到小女孩昏昏欲睡,只听书生又问,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姓微生,没有名字,阿娘他们只叫我微生,书呆子你快睡吧,不和你说了。。”
微生?可是一曲微茫度此生的微生?书生喃喃自语,又翻看起了那本论语。”
?(ˉ?ˉ?)
“然后呢然后呢?”
言念却是拍了拍木兮的脑袋,说:“等这次回来再讲给你听。”
最后拎着一脸哀怨的小妻子去了轮回台。
“念之,你变坏了,你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疼我宠我的夫君了......嘤嘤嘤。”
“嗯,那就不是吧,那两个故事你就别想知道后续了。”
“夫君大人,原谅我脑子抽了在胡说,夫君大人最好啦......巴拉巴拉。”
看着一副狗腿样子的小姑娘,言念又笑了笑,端来一碗孟婆汤,是的,这一辈子,他们两人只喝一碗孟婆汤。
“念之念之,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好不好?”
“你说。”
“我们接下来的这一世,是不是你说的两个故事之一?”
看着冒着星星眼的小家伙满是期待,言念宠溺地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,摇了摇头,说:
“不仅不是我说的两个故事中的一个,而且也不是你念的命簿中的任何一个。”
未等小姑娘再说话,言念便喝完了半碗孟婆汤,走进了轮回台。
就在打开投生门的那一刻,恍恍惚惚间还听见小家伙气急败坏地声音:
“司命你等着......”
*大结局
在月城的乡下,有一座小城,四周都环绕着青山绿水,名曰无忧城,这座城池的确很小,城南走到城北不过一炷香的时间,但是从城东走到城西却要两炷香的时间,对了是骑着马走,不是用两条腿走。
无忧城的确小的很,也没有无往城那般有名,那可是战功赫赫的战城,咋们比不得比不得的,不过这座城池多了一分悠闲自在,自有一分怡然自得的趣味,是最最适合养老的城池。
没有硝烟,没有战火,真正的无忧无虑。
城南家的谁谁生了儿子,城北家的谁家姑娘正在相看夫君,城东和城西家大多都是知道的,小城的人情味极其浓厚,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,做了世世代代的邻居还将继续做下去,所以小城里的人大多都是朋友,真正的抬头不见低头见。
要说在这无忧城话题度最高的,那便是城北的大户言家了,言一中早些年是猎户出身,力大无穷得很,空手打过老虎,不过没打赢,好歹命是保下了,自此便不再打猎,结束了为之十年的打猎生涯,开始做些皮毛生意。
可真别说,正所谓“福兮祸之所伏,祸兮福之所依”,言一中这皮毛生意做得倒是有声有色,最后竟是风生水起,之后言一中买了几块地,雇了长工短工,做起了甩手掌柜,成了这无忧城远近闻名的大户。
不过这有喜有忧,生意做得这般好,却偏偏生不出儿子,好吧,连个小棉袄小闺女也没有,眼瞅着这就过五十大寿了,天命之间,媳妇娶了好几个,却不见一个有动静的,言一中愁啊,难道是天要让他绝后!
言一中不信这个邪,自然也不信自己不行,于是花了大价钱,又是捐寺庙,又是捐道观,又是建桥,又是修路......能做的好事算是做尽了,至少无忧城的基础设施一下子拔高了好几个层次,这可是言一中的功劳。
大概是言一中的期盼太过强烈,终于感动了上苍,在五十岁的尾巴,大夫人忽然乏力嗜睡,又胃口不好得很,请来大夫一诊脉,呀,有了。
言一中是喜忧参半哪,这大夫人是自己的原配发妻,自贫贱起就跟着自己,所以,年龄也不小了,又是头一胎,可真是凶险呢。
为了哄妻子开心,言一中打发走了几房小妾,一心一意守着妻子,还是原配好,能给自己生儿子,算了,不能太贪心,儿子就算了,有一个孩子就成了,不多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