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说男人笑得高声了像打雷。可他的笑声却是那么爽朗动听,仿佛世上的欢乐都凝聚在他身上,那是世上最好听的声音。”
我以前读古书,上面说“琴瑟在御,莫不静好。”却直到那一刻,我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。
我那时觉得,哪怕我真的一辈子也看不见。只要有这个人在我身边,那漫长的余生,也会很好很好。
因为这世上真的有这个会无限包容我,把我的欢喜看成他的欢喜。把我的悲伤当做是他的悲伤。
不,应该说。在我开心的时候,他比我高兴。在我难受的时候,他比我还难受。
而我只需要,静静接收他给我带来的欢乐就好,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。
不用像小时候在姑姑家,我得烧出很美味的饭菜,刷干净所有的碗筷。再洗干净一大家子人的衣服,还拖了一大间房子的地,这样姑姑才会对我露出一点点笑容。
也不用像进入娱乐圈后,总是得在合适的时候,做出让人觉得合适宜的事情。这样才能获得大众的追捧,成为国民女神。
偷窥狂上身的阎王,这时候也有点被那男人打动。而且他还隐隐地有些嫉妒。
他硬是在肚子里说道;“那男人生得眉目如画,比一般的女人还秀美雅致,实在太过娘娘腔了些。”然而他心里清楚,那男子身上的气质,如海似山。
光是什么都不说地,就只是立在那里,那沉稳的气质却也让他这个阎王汗颜。
虽然只是如此深情,怎么会在后来做出如此伤害黎芷媛的事,这真是一个人吗?”
黎芷媛的声音却继续响起。“一年很快过去了,我在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下,真的发生了奇迹。再过几天,我就可以动手术了。
然而那几天,我很害怕。我不知道我等来的会是希望,还是又一次的失望。
其实,我那时候已经习惯了黑暗。但我害怕我会失去身边的那个人。我想,如果我一直是瞎子,他是不是也会跟之前的所有人一样,把我当成是拖累,是废物,然后毫不犹豫地将我舍弃。
都说爱情会让人改变,一点不假。在遇到他之前,我有勇气死。而爱上他之后,我却想牵起他的手,一起走完接下来的人生之路。
直到做手术的前两天,我听到了他的求婚。
真是好笑,其实在洪世恒正式跟我求婚之前,“他”就演练过一次。
真傻,我当时只听见了扑通一声,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。然后就听他深情地说道:“小媛,请你嫁给我。如果你以后再也看不见了,请你让我做你的眼睛,把我所有能看见的东西都描绘给你听。
春天,我陪你去摘桃花。让你能闻到春天的味道。夏天,我带你去游湖赏莲,让你体会夏天的清香。。秋天,我背你上香山观红叶,让你摸摸会动的,最美妙的秋景。冬天,我默默伴你听大雪纷落,天地寂静无声。”
他说的真好听,说这话的时候他手心里甚至流出了汗水。
他本来身上就有一种奇香,一紧张那香味就越重。
到现在我还能记得他身上的清香,跟一般土大款男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