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五四章 我要赶回来做你的情人(1 / 1)

背光而行的人 望廷 1189 字 8个月前

离预产期还有五天,方雁南便提前住进了医院。

越是到最后,她越是心情紧张,一点差池都不敢有。

等到阵痛袭来,要进手术室的那天,方雁南紧紧抓着郑逸南的手,更是一刻都不愿意松开。

怕是她这一松了手,便与郑逸南渺渺茫茫此生不得再相见。

然而郑逸南要进手术室去陪她,方雁南却又不答应,说有些痛注定得她一个人独自去承受。

又说,要是郑逸南也跟进去了,到时候手术室里的小护士们,都忙着看他这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去了,谁还有空照顾她生宝宝。

郑逸南将唇线抿得朝下弯起,说要不然我也去做个手术,把自己整得别那么好看了,免得以后一出门,她就不放心。

方雁南就挺嫌弃地翻了他一眼,说万一整得过头,到时候真把宝宝给丑哭了怎么办?

她宁可嫁个长得好看的关在家里面养着,让石头帮她看紧点,也不要天天面对一个丑八怪。

郑逸南被气笑了。

方雁南被推进手术室之后,郑逸南坐在外面的椅子上,听着里面传来一声更比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,把胳膊撑在腿上,一只大手掩面,用拇指和中指一下下紧压着快要涨裂开来的太阳穴。

之前他们俩人商量过,郑逸南建议剖腹产,但方雁南却坚持要顺产。

她非说顺产对宝宝好,犟得没有办法,谁都说服不了。

徐曼丽之前问过方雁南,假如这个孩子也没有保住,她会怎么做?

是不是再装失忆,或者玩失踪,继续折磨郑逸南。

方雁南说,她其实已经想通了,现在丁克家庭那么多,人家不也是过得挺好的嘛。

她和郑逸南那么相爱,就算没有孩子,肯定也会过得非常幸福。

再说了,他们还可以选择领养孩子。

只要能够全心全意的爱孩子,有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那么重要。

比如她自己与养父之间的感情,哪点就输给别的亲生父女了?

然而方雁南跟郑逸南说的却是,万一孩子没能保住,郑逸南肯定饶不了她,所以她得躲远远的去。

别以为他能仗着自己腿长,轻易就把把她抓住打一顿。

她如今可是有保镖的人了,要是跑不过了,放狗咬呢。

郑逸南哼了一声,回她一句,还可凶可凶了是吧?

方雁南怪用力地点点头,嗯,可凶可凶了。

她边说还边两手抓着郑逸南的一只胳膊,跟小仓鼠似地一路往上啃。

然后方雁南又在床上躺平,看郑逸南坐在床边给她剥橘子,把脚搁到他的腿上。

又继续说,郑逸南不是说,她到天涯,他就跟到海角吗,那她以后就满世界的跑,让他在后面满世界的追。

等到他们都老了,她跑不动,他也追不动了,要是那时候他变成了一个还长得怪好看的小老头,跟她仍相看两不厌,那她就考虑一下,也不是不可以嫁给他。

方雁南叭啦叭啦地都说完了,也没见郑逸南伸手来捏她的鼻子。

她就自己把鼻子捏住,鼓个嘴像鱼似地呼吸,发出“噗噗”的声音,吸引郑逸南的注意力。

郑逸南往她嘴里塞了两瓣橘子,有好一阵都没有说话。

方雁南就踢了他一脚,过一会又踢了他一脚,正想问他是不是生气了,郑逸南说道:

“下次你离开的时候,告诉我一个方向,我就朝相反的方向走。”

“地球是圆的,这样一来,就不是我在追你,而是你在向我奔跑。”

*

方雁南被推进手术室时,是黄昏时分。

快到半夜时,从里面传出来的哭声渐息渐弱。

又过了很长时间,手术室的门打开,走出来一个医生:“哪位是方雁南家属?”

郑逸南起身走过去,他想从医生的语气里判断里面的情形,大脑却如宕机了一般木然,只机械地应声道:“我是。”

“保大人还是保孩子?”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,见过的生死无数,语气十分平静,理性得近乎残忍。

“保大人。”郑逸南的回答不带丝毫犹豫。

这是他们二人之前早就商量过的。

方雁南说,没有母亲的孩子太可怜了。

不但得不到母爱,还一生出就背负着母亲为了自己而失去生命的愧疚感,和替母亲生活下去的使命感,这对孩子来说太不公平了。

郑逸南并不完全同意她的说法,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却跟她是完全一致的。

他可以不要孩子,但却不能没有方雁南。

天际刚有微光,叶亭枫和徐曼丽就赶来了。

简单问明情况,叶亭枫拍了拍郑逸南的肩,说了些宽慰他的话。

郑逸南一夜未合眼,眼睛里布满红血丝,但精神面貌还好,挺淡定地问叶亭枫,他们怎么知道的情况,还这么早就过来了。

徐曼丽跟叶亭枫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对好词了,只说是她突然心血来潮,非要吃郑逸南当初给方雁南买过的那家水晶虾饺。

可是要找郑逸南问地址,电话却打不通,他们就想着是方雁南要生了,过来看看。

郑逸南说,他手机昨天半夜就没电了,对徐曼丽的话也未作他想。

而事实上,是叶亭枫一大早收到了方雁南发的定时邮件。

方雁南在邮件里写道,都说女人生产,就是去鬼门关走一遭,她也不确定自己一但上了手术台,还能不能回得来。

如果她就这么走了,肯定是不会得到永生的,因为生命里留下了太多的遗憾。

但她又是无比幸运的。

她本来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儿,孤苦零丁地被丢弃在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里。

然而因为她经过了他们的生命,收获了亲情、友情和爱情,从而令她的生命变得丰满、厚重、富有质感,让她因此而越来越热爱这个世界。

......

邮件显然是提前写好的,洋洋洒洒的几千字,叶亭枫看了好一阵子才读完。

方雁南在最后面写道,如果她真的回不来了,请叶亭枫代她向郑逸南说一声对不起。

她没法再陪他走到生命的最后,亲眼看着他慢慢变成一个长得挺好看的老头。

但请他一定要好好的活到那个时候,把自己打扮成最帅的老头,带上一朵向日葵,放在她的墓前。

他得结婚,生个孩子。

不是都说,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吗?